【竞争性磋商邀请函】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健康科普文化宣传视频制作采购

发布时间: 2022-11-18


项目概况: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健康科普文化宣传视频制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29日下午14:30时止(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C22111810

项目名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健康科普文化宣传视频制作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万元

项目内容: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科普文化宣传视频制作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供应商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https://www.miit.gov.cn/)点击“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查企业类型。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 磋商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磋商响应截止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磋商,磋商供应商需以独立法人资格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以上均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采信。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2年11182022年1125

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方式:(1)现场领取方式(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请在文件规定获取时间内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办公室(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获取询价文件。

(2)网上领取方式:供应商请在询价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以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529375906@qq.com,)现场领取方式所需的资料、2)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原件(此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及时和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电子版采购文件发送至各授权代表邮箱。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29日下午14:30时止(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提交。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磋商文件开启

1.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129日下午14:30时止(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宜昌市西陵区兰台路37

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0717-6922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珠海路8号南苑科技创业园10楼

联系人:黄康    联系方式:15071775764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118


获取文件登记表

项目编号:ZBC2211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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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健康科普文化宣传视频制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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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